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泰兴市中医院对以下医疗设备进行采购论证,欢迎已报名的供应商参与。
一、论证项目:
1.5T磁共振 壹台, 放射科用, 采购预算900万元。
二、投标资格条件:
(一) 、投标企业须具备的资质:
1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并按时进行年检的企业,符合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;
2、论证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或产品必须是全新、符合采购论证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和性能、具有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。
(二) 、投标企业论证时需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的复印件(加盖公章),并装订成册:
1、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(副本)及税务登记证;
2、医疗器械生产(或经营)许可证、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;
3、企业法人身份证、唯一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;
4、非生产厂家需提供,以下之一的证明材料:
(1)、此设备的本区域的经销(代理)商,必须提供逐级经销(代理)商的证书复印件;
(2)、此项目的授权经销商,必须提供本区域经销(代理)商(或生产厂家)对本次项目唯一授权原件,同时提供逐级经销(代理)商的证书复印件;
5、论证供应商所参与论证产品设备必须是院方认可的型号,同时需出具该设备的配置清单、原厂技术白皮书参数、整机原厂质保函等;
6、论证供应商提供相关产品的用户名单,近3年国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同品牌同型号销售合同(用户名单包含使用科室、联系人、联系方式)。特提醒:现场需提供近3年国内二甲以上医院同品牌同型号的销售合同原件数份。
三、论证会时间: 2019年9月17日下午3:00(北京时间,特殊情况电话通知)。
论证会地点:泰兴市中医院行政办公楼五楼会议室。
四、公告发布媒体:
1、泰兴市政府网(http://www.taixing.gov.cn/),
2、泰兴市中医院网(http://www.txszyy.com/)。
五、论证单位联系方式:
张先生 0523-87651086 13512552442
泰兴市中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
2019年9月6日